承先⋯
Bobo?
Bobo其實不是一個新的字,早在2000年紐約時報的記者David Brooks自創也自稱為Bourgeois(布爾喬亞)和Bohemina(波西米亞)兩者的結合,也就是Bobo,從字面上來看就是瀟灑不羈的資產階級,生活應是全面延伸的興趣與玩樂,現在你查字典,這個字是高學歷並有一定文化品味的族群。
為什麼要提Bobo?我覺得目前眾多的美食部落格主也許沒聽說Bobo,但心裡想成為一名Bobo⋯
暴食(貪饞)是八大原罪之首,後來七宗罪將罪行做了翻調整,從重漸輕,暴食(貪饞)雖然不再是萬罪的源頭,但也是在倒數第二名的了。神學家認為嘴巴是身體洞開的門戶,是語言和食物的交會口,大開食戒容易口無遮攔也極易受到惡魔的侵襲,飽暖思淫慾,大概就是這個道理,記得夏娃也是吃下那顆蘋果,背了一世的罪名。長久以來暴食被描繪成有錢有勢人的專屬罪孽,太豐盛或太鋪張最容易犯下「驕傲罪」和「貪婪罪。」
教徒們不要緊張,天主教教會在17世紀開始將飲食享樂除罪化,人的味覺樂趣原本就出於神的旨意,只要適度而有所節制。在法國,高尚得宜的貪饞(而不是暴食了)成為菁英在社交上舉止優越的表現。不過早在15世紀北義和中義就出現了崇尚美食的饕客團體,有些是由藝術家組成的。米歇爾,16世紀的法國文豪寫過一篇「虛浮的空話」,嘲諷那些煞有其事談論珍饈的現象。比如吃生蠔可以吃到大西洋的鹽味與海風;我承認這是我自己會用的詞彙,只是會再編輯的更華麗一些。
能吃善飲又有教養的正面形象在漸漸在法國生根,有興趣研究法文可以查查friand 和gourmet還有costeau的差異。在法國君主專制的發展下,似乎是一個必然且美妙的結果。
有沒有必要把細膩的味蕾捧上天?高尚儒雅的美食文化大鳴大放之際,暴飲暴食仍舊屢見不鮮,品味的世界沒有高低,味覺的記憶也受生理因素影響,比如身體鈉含量偏低的時候,鹹味的食物會格外美味。如此一來,美食部落客口中的美食是否還有必要奉為圭臬?常常我的美麗是你的哀愁,你的詠嘆是我的驚嘆,何必?
在美食復興的時代,透過吃食來建構自我吧!
對了,Bobo這個字如果看他的歷史,看他的用法,其實褒貶參半⋯
寫完這篇,我覺得我會被殺掉